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支架、螺栓孔、螺栓、预埋铁件及墙、板中内的孔洞所占体积。留洞所增加工、料不再另增费用。
2、基础
(1)有梁带形混凝土基础,其粱高与粱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梁式带形基础计算(带形基础梁是指粱底部到上部的高度)。超过4:1时,其基础底按无梁式带形基础计算,上部按墙计算。
(2)满堂(板式)基础有梁式(包括反粱)、无梁式应分别计算,仅带有边肋者,按无梁式满堂基础套用子目。
(3)独立基础: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算至基础扩大顶面。
(4)杯形基础套用独立柱基项目,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3、柱:分矩形、圆形、多边形等,使用定额时应分别按各种规格套用项目。
(1)柱高按柱基上表面到楼板下表面高度计算。
(2)有梁板的柱高应按柱基上表面到楼板下表面计算柱高。
(3)有楼隔层的柱高按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层楼板下表面的高度分层计算。
(4)依附在柱上的云头、梁垫、蒲鞋头的体积另列计算。
(5)多边形圆柱按相应的圆柱定额执行,其规格按断面对角线长套用定额。
(6)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应扣除与现浇板、梁相交部分的体积,与砖墙嵌接部分的砼体积并入柱漓体积内计算。
4、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1)粱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砖墙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3)圈梁、过梁应分别计算,过梁长度按图示尺寸,图纸无明确表示时,按门窗洞口外围宽另加计算。平板与砖墙上砼圈梁相交时,圈梁高应算至板底面。
(4)依附于梁(包括阳台梁、圈过梁)上的砼线条(包括弧形线条)按延长米另行计算(梁宽算至线条内侧)。
(5)现浇挑梁按挑梁计算,其压入墙身部分按圈梁计算;挑梁与单、框架梁连接时,其挑梁应并入相应梁内计算。
(6)老戗嫩戗按设计图尺寸,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墙:外墙按图示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墙高、墙厚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外的孔洞面积。单面墙垛其突出部分并入墙体体积计算,双面墙垛(包括墙)按柱计算。弧形墙按弧形长度乘墙高、墙厚计算。梯形断面按上口与下口的平均宽度计算。墙高的确定:
(1)墙与梁平行重叠,墙高算至梁顶面;当设计梁宽超过墙宽时,梁、墙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2)墙与板相交,墙高算至板底面。
6、板:按图示面积乘板厚以立方米计算(梁板交接处不得重复计算)。其中:
(1)有梁板按梁(包括主、次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平板按实体积计算。
(3)现浇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面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4)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5)预制板缝宽度在100姗以上的现浇板缝按平板计算。
(6)有多种平板连接时,以墙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内计算。
(7)戗翼板系指古典建筑中的翘角部位,并连有摔网椽的翼角板。其工程量。(包括摔网椽和板体积之和)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8)椽望板系指古典建筑中在飞檐部位,并连有飞椽和出檐椽重叠之板。其工程量(包括飞椽、檐椽和板体积之和)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9)亭屋面板(曲面形)系指古典建筑亭面板,为曲形状。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7、中式屋架系指古典建筑中立帖式屋架。其工程量(包括立柱、童柱、大梁,双步体积之和)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8、枋、桁:
(1)枋子(看枋)、桁条、梓桁、连机、梁垫、蒲鞋头、云头、斗拱、椽子等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2)枋子与柱交接时,枋的长度应按柱间净距计算。
9、吴王靠,挂落按延长米计算。
10、古式零件系指梁垫、蒲鞋头、云头、水浪机、插角、宝顶、莲花头子、花饰块等以及单件体积小于0.05立方米未列入的古式小构件。
11、整体楼梯包括楼梯中间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相连接的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12、阳台、雨篷,按伸出墙外的板底水平投影计算,伸入墙外的牛腿不另计算。水平、竖向悬板以立方米计算。
13、阳台、沿廊栏杆的轴线柱、下嵌、扶手以扶手的长度按延长米计算。砼栏板、竖向挑板以立方米计算。栏板的斜长如图纸无规定时,按水平长度乘系数1.18计算。地沟底、壁应分别计算,沟底按基础垫层子目执行。
14、砼水池:
(1)水池底:池底的体积应包括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
(2)水池壁:应分别不同厚度计算,其高度不包括地底厚度及池壁上下处的扩大部分。
二、现场预制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板内小于孔洞面积所占的体积。
2、装配式构件制作
(1)装配式构件一律按施工图示尺寸以实际体积计算,空腹构件应扣除空腹体积。
(2)预制混凝土板间需补现浇板缝时,按平板定额执行(5毫米宽以内的板缝、混凝土灌缝已包括在定额内)。
(3)预留部位浇捣系指柱、枋、云头交叉部位需电焊后浇制混凝土部分,其工程量按实际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预制混凝土花窗,按其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边框线抹灰另按抹灰工程规定计算。
3、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及灌缝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与构件制作的工程量计算方法相同。
三、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一般规则: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构件、现场预制构件等以及不同规格分别按设计展开长度(展开长度、保护层、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乘理论重量以吨计算。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搭接长度按规范规定计算。当梁、板(包括整板基础)φ8以上的通筋未设计搭接位置时,预算书暂按一个双面电焊接头考虑,结算时应按钢筋实际尺寸调整搭接个数,搭接方式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3、电渣压力焊、锥螺纹、镦粗直螺纹、套管挤压等接头以“个”计算。预算书中,底板、梁暂按长一个接头的50%计算;柱按自然层每根钢筋1个接头计算。结算时应按钢筋实际接头个数计算。
4、桩顶部破碎砼后主筋与底板钢筋焊接分别分为灌注桩、方桩(离心管桩按方桩)以桩的根数计算。每根桩端焊接钢筋根数不调整。
5、各种砌体内的钢筋加固分绑扎、不绑扎按吨计算。
(1)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纸以吨计算,执行铁件制安定额。
(2)预制柱上钢牛腿按铁件以吨计算。
(二)钢筋直(弯)、弯钩、圆柱、柱螺旋箍筋及其他长度的计算:
1、梁、板为简支,钢筋为II、III级钢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直钢筋净长=L一
(2)弯起钢筋净长=L+2×0.414H’
当θ为30°时,公式内0.414H’改为0.268H’
当θ为60°时,公式内0.414H’改为0.577H’
(3)弯起钢筋两端带直钩净长=L+2H’+2×0.414H’
当θ为30°时,公式内0.414H’改为0.268H’
当θ为60°时,公式内0.414H’改为0.577H’
(4)末端需作90°、135°弯折时,其弯起部分长度按设计尺寸计算。
(1)(2)(3)当采用I级钢时,除按上述计算长度外,在钢筋末端应设弯钩,每只弯钩增加6.2d。
2、箍筋末端应作135°弯钩,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e,一般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当平直部分为5d时,
箍筋长度L=(a+2d)×2+(b+2d)×2+14d;
当平直部分为10d时,
箍筋长度L=(a+2d)×2+(b+2d)×2+24d;
3、弯起钢筋终弯点外应留有锚固长度,在受拉区不应小于20d;在受压区不应小于1Od。弯起钢筋斜长按下表系数计算。
弯起角度 | θ=30° | θ=45° | θ=60° |
斜边长度s 底边长度L 斜长比底长增加 | 2h0 1.732h0 0.268h0 | 1.414h0 h0 0.414h0 | 1.155h0 0.577h0 0.577h0 |
4、箍筋、板筋排列根数=((L)/设计间距)+1,但在加密区的根数按设计另增。
上式中L=柱、梁、板净长。柱梁净长计算方法同砼,其中柱不扣板厚。板净长指主(次)梁与主(次)梁之间的净长。计算中有小数时,向上舍入(如:4.1取5)。
5、圆桩、柱螺旋箍筋长度计算:L=(√[(D+2d)π]2+h2)×n
上式中:D=圆柱、柱直径、C=主筋保护层厚度、d:箍筋直径、h;箍筋间距、n=箍筋道数=柱、桩中箍筋配置长度÷h+1
6、其它:有设计者按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柱底插筋
(2)斜筋挑钩
四、构件制品场外运输
1、预制砼构件场外运输工程量计算方法与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方法相同。但板类及厚度在内薄型构件由于在运输、安装过程中易发生损耗,应增加构件损耗率为:场外运输0.8%,场内运输5%,安装损耗O.5%;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制作、场外运输工程量=设计工程量×1.018
安装工程量=设计工程量×1.01
2、成型钢筋场外运输工程量同制作绑扎钢筋工程量以吨计算。
3、零星金属构件(含铁件)场外运输工程量与零星金属构件安装工程量相同,以吨计算。
4、砖件场外运输按实际运输数量以块计算。
5、加工后石制品场外运输工程量按设计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6、木构件场外运输工程量与木构件安装工程量相同,以立方米计算。
7、门窗场外运输按门窗洞口的面积(包括框、扇在内)以平方米计算,带纱扇时,工程量乘系数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