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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的划分:

1)土壤划分:

土壤划分

土壤名称

工具鉴别方法

紧固系数(f)

一类土

1、砂;2、略有粘性的砂土;3、腐植物及种植物土;4、泥炭。

用锹或锄挖掘。

0.50.6

二类土

1、潮湿的粘土和黄土;2、软的碱土或盐土;3、含有碎石、卵石或建筑材料碎屑的堆积土和种植土。

主要用锹或锄挖掘,部分用镐刨。

0.610.8

三类土

1、中等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2、含有卵石、碎石或建筑材料碎屑的潮湿的粘性土或黄土。

主要用镐刨,少许用锹、锄挖掘。

0.811.0

四类土

1、坚硬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2、硬化的重盐土;3、含有1030%的重量在25kg以下的石块的中等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

全部用镐刨,少许用撬棍挖掘。

1.011.5

(2)岩石划分

岩石分类

岩石名称

用轻钻机钻进

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松石

1、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水碛石;2、砂藻岩和软白垩岩;3、胶结力弱的砾岩;4、各种不坚实的片岩;5、石膏。

小于3.5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开挖

1.512.0

次坚石

1、凝灰岩和浮石;2、中等硬变的片岩;3、石灰岩;4、坚实的泥板岩;5、砾质花岗岩;6、砂质云片岩;7、硬石膏。

3.58.5

用风镐和爆破开挖

2.018.0

普坚石

1、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石和正长岩;2、致密的石灰岩;3、含有卵石沉积的碴质胶结的卵石;4、白云岩;5、坚固的石灰岩。

8.51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8.0112.0

特坚石

1、粗花岗岩;2、非常坚硬的白云岩;3、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4、中粒花岗岩;5、坚固的石英岩;6、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18.5以上

用爆破方法开挖

12.0125.0

 


 

2、土、石方的体积除定额中另有规定外,均按天然实体积计算(自然方),填土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3、挖土深度一律以设计室外标高为起点,如实际自然地面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时,其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调整。

4、干土与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常水位以下为湿土。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常水位为准。

5、运余松土或挖堆积期在一年以内的堆积土,除按运土方定额执行外,另增加挖一类土的定额项目(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折算方法折算成实方)。取自然土回填时,按土壤类别执行挖土定额。

6、支挡土板不分密撑、疏撑均按定额执行,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7、大开挖的桩间挖土按打桩后坑内挖土相应定额执行。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计算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系数:

项目

三类土

一、二类土

四类土

推土机推土方

1.00

0.84

1.18

铲运机铲运土方

1.00

0.84

1.26

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

1.00

0.86

1.09

挖掘机挖土方

1.00

0.84

1.14

2、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三类土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3、推土机推土、推石,铲运机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10以内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  数

1.75

2.00

2.25

2.50


 

4、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机械确实挖不到的地方,用人工修边坡、整平的土方工程量套用人工挖土方(最多不得超过挖方量的10%)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机械挖土、石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或在桩间挖土、石方,按相应定额乘1.10系数。

5、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超过40%时,另行计算。

6、本定额自卸汽车运土,对道路的类别及自卸汽车吨位已分别进行综合计算,但未考虑自卸汽车运输中,对道路路面清扫的因素。在施工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清扫路面人工。

7、自卸汽车运土,按正铲挖掘机挖土考虑,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量乘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量乘系数1.20

8、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其人工、机械乘系数1.25,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另行计算。

9、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推土区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系数1.17

10、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11、强夯法加固地基是在天然地基土上或在填土地基上进行作业的,如在某一遍夯能夯击后,设计要求需要用外来土(石)填坑时,其土(石)回填工作,另按有关定额执行。本定额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和费用,如设计要求试夯,可按设计要求另行按实计算。

12、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的施工排水费用,如发生,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排水人工、机械费用应另行计算。

13、爆破石方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或闷炮,如实际采用闷炮法爆破的,其覆盖保护材料另行计算。

14、爆破石方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起爆时,雷管数量不变,单价换算,胶质导线扣除,但导火索应另外增加(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5、石方爆破中已综合了不同开挖深度、坡面开挖、放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石方

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应依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与前面所述土壤及岩石的划分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2、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以挖凿前的天然密实体积(m3)为准,若虚方计算,按下表进行折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30

1.00

0.87

1.08

1.50

1.15

1.00

1.25

1.20

0.92

0.80

1.00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起点,深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3)按不同的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干湿土分别计算工程量。

4)在同一槽、坑内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但使用定额时,按槽、坑或沟的全深计算。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mm以内及找平。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4、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

凡沟槽底宽在3m以内,沟槽底长大于3倍槽底宽的为沟槽;

凡土方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沟槽底宽在3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填方厚度在±300m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2)沟槽工程量按沟槽长度乘沟槽截面积(m2)计算。

沟槽长度(m),外墙按图示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宽加工作宽度之间净长度计算。沟槽宽(m)按设计宽度加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

3)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放坡高度、比例按下表计算:

放坡高度、比例确定表

土壤类别

放坡深度规定(m

高与宽之比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

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超过1.20

1:0.5

1:0.33

1:0.75

三类土

超过1.50

1:0.33

1:0.25

1:0.67

四类土

超过2.00

1:0.25

1:0.10

1:0.33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土壤类别、放坡比例以不同土壤厚度分别计算;

      2、计算放坡工程量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符合放坡深度规定时才能放坡,放坡高度应自垫层下表面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计算。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表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以最底下一层大放脚边至地槽(坑)边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以基础边至地槽(坑)边150

砼基础支模板

以基础边至地槽(坑)边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以防水层面的外表面至地槽(坑)边800

    (5)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边实际支挡板面积(即:每块挡板的最长边×挡板的最宽边之积)计算。

    (6)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的,按下表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底宽取定表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mm

砼、钢筋砼、预应力砼管(mm

5070

600

800

100200

700

900

250350

800

1000

400450

1000

1300

500600

1300

1500

700800

1600

1800

9001000

1800

2000

11001200

2000

2300

13001400

2200

2600

注: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的土方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7)管道地沟、地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垫层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5、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基槽、坑深度允许超挖:普坚石、次坚石200mm;特坚石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相应工程量内。爆破后的清理、修整执行人工清理定额。

6、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以立方米计算

1)基槽、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体积(包括基础垫层、柱、墙基础及柱等)。

2)室内回填土体积按主墙间净面积乘填土厚度计算,不扣除附垛及附墙烟囱等体积。

3)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外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外径小于或等于500mm时,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

                                                                        单位:m3/m管长

管道名称

管道直径(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钢管

0.21

0.44

0.71


 


 

铸铁管、石棉水泥管

0.24

0.49

0.77


 


 

砼、钢筋砼、预应力砼管

0.33

0.60

0.92

1.15

1.35

7、余土外运、缺土内运工程量按下式计算:运土工程量=挖土工程量-回填土工程量。正值为余土外运,负值为缺土内运。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石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2、强夯加固地基,以夯锤底面积计算,并根据设计要求的夯击能量和每点夯击数,执行相应定额。

3、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